今年5月份,针对互联网黄金乱象,央行出台了《互联网黄金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12月14日,央行出台《金融机构互联网黄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对互联网黄金的发售平台和代销平台进行了约束。明确规定,互联网平台只有代销资质,不能发行互联网黄金产品。并要求代销互联网黄金的平台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王静
互联网平台只能代销不能发行
所谓互联网黄金指除实物黄金外,以黄金账户记录黄金持有人持有黄金重量、价值和权益变化的产品,以及以黄金为基础资产的衍生品。包括电子黄金、期货黄金、黄金ETF基金、银行黄金理财等产品。
《金融机构互联网黄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黄金产品仅限金融机构、国务院和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成立的黄金交易场所向市场提供,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向市场提供黄金产品。
融360分析师称,黄金发行方的资质比较严。“这里的金融机构大多是银行、基金公司、期货公司等传统金融机构,互联网平台只有代销资质,但是不能发行互联网黄金产品。”
此外,目前国务院和金融机关部门批准成立的黄金交易所只有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海外的黄金交易所不在其中,也就意味着伦敦金、美黄金之类的交易平台今后都将不合法。
在金融机构互联网黄金业务中,由金融机构提供黄金账户服务,互联网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黄金账户服务。
互联网金融机构可以提供产品展示服务,不得提供黄金清算、结算、交割等服务,不得提供黄金产品的转让服务,不得将代理的产品转让给其他代理机构进行二级或多级代理,不得将代理销售黄金产品这一事项用于宣传本机构或其他机构的任何其他业务。
平台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0万元
《金融机构互联网黄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通过互联网机构代理销售其开发黄金产品的金融机构,应当具备上海黄金交易所银行间黄金询价市场做市商资格(含尝试做市商)。上述融360分析师表示,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公布的2017年度银行间黄金询价市场做市商名单,仅有16家银行满足条件。
此外,《金融机构互联网黄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对互联网机构的资质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平台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0万元,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应当具备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在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完成网站备案,且网站接入地在境内;近三年未受过金融监管、互联网行业主管等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未开展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现代快报记者从业内人士处了解到,3000万的实缴资本门槛较高,将众多小型互联网黄金销售平台拒之门外,像支付宝、微信这样实力雄厚的互联网理财平台,则可以继续代销黄金产品。
由于黄金属于高风险投资产品,《金融机构互联网黄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金融机构和互联网平台需要向投资者提示风险。投资者在购买互联网黄金产品前,必须做风险评估问卷,如果风险承受能力不足,金融机构和互联网平台不允许向投资者销售黄金产品。
对黄金资产管理业务,金融机构及代理销售的互联网机构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不得以任何形式刚性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