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暖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内容检索:
 
  2018年12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现代快报网
辅警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7岁男生写作文:心里gan动极了

  快报讯(通讯员 江景轩 房蓓 记者 顾元森)12月4日上午,南京江北新区公安分局交警二大队收到一封来自学生家长的表扬信,这时大家才知道,该大队辅警仇兵因为一周前做的一件事,成了一名7岁小男生的偶像。这个孩子在学校布置的《我的偶像》小作文中,特地写了仇兵,在作文中写道“我心里gan动极了”!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仇兵是江北新区公安分局交警二大队的一名辅警。上周二下午,他正在江北新区育英二外小学门口护学岗执勤,远远地看见一名小男生拄着拐杖,在妈妈的搀扶下一瘸一拐地走向停在远处的汽车。仇兵急忙上前帮忙搀扶孩子,并向家长了解情况。原来,这名7岁的男孩叫斌斌,上小学二年级。前几天斌斌不小心受了伤,行动不便,需要拄着拐杖,家长便每天接送他上学、放学。根据学校规定,家长开车送孩子时,汽车不能停在学校门口,以免影响交通。斌斌妈妈只好将车子停在距校门口较远的车位上,搀扶着孩子走路。

  仇兵告诉孩子妈妈,可将车停在距校门口最近的车位上,他会与校领导沟通,这样孩子可以少走好几分钟路。很快,事情解决了。在仇兵看来,自己只是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上周,斌斌的语文老师布置了一篇作文,要求孩子们写自己心中的偶像。斌斌便写了自己心中的“交警”叔叔仇兵。在这篇小作文中,有些字斌斌还不会写,便用拼音标注。他写道,“他(仇兵)看到我一que一guai地走着,就跟妈妈说‘以后你就ting在学校门口的位子上,这样孩子zhu着guai就不用走远了’……我心里gan动极了!”(文中孩子为化名)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版权申明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16 xdkb.net corpe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