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徐苏宁)今年10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将17种抗癌药品纳入了医保,涉及非小细胞肺癌、肾细胞癌、结直肠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多个癌种,何时落地成了大家最关心的事。
11月21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人社局获悉,自今年11月20日起,阿扎胞苷、西妥昔单抗、阿法替尼、阿昔替尼等国家谈判的17种抗癌药正式纳入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范围。这也意味着,南京参保人员在购买这些药物时也可以刷卡报销了,南京重特大疾病患者负担将减轻。
按国家、省有关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参保人员使用17种抗癌药品发生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支付,其中参保人员门诊使用,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医保基金按“针对性药物治疗”待遇支付(原居民医保2019年1月1日前按“门诊大病”待遇支付);农民工大病保险,医保基金按“门诊大病”待遇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