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老板朱某周不仅未能按指令书规定的期限支付工人工资,还在逃匿于宁波市后拒接所有来电、更换手机号码,导致讨薪工人无法联系到他。近日,启东市人民法院对启东市亿宏制衣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朱某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作出一审判决,启东市亿宏制衣有限公司被处罚金五千元,朱某周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被处罚金五千元。
据介绍,启东市亿宏制衣有限公司(自然人控股)由朱某周于2007年1月12日登记设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实际经营者是朱某周,公司共雇用员工41名。2017年3月12日,朱某周没有支付40名员工两个月的工资以及代账会计2016年全年及2017年1月至3月工资,逃离启东并藏匿于浙江宁波。朱某周在逃离启东后拒接所有来电并更换了手机号码,致使讨薪工人无法与他取得联系。
2017年6月27日,朱某周在浙江宁波被民警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案发后,朱某周委托他人以打八折一次性结清的方式,支付陈某某等40名员工的工资59697元。2018年7月25日,启东市亿宏制衣有限公司诉讼代表人陈某某支付了40名工人的剩余工资以及公司会计王某某的工资。
启东法院审理认为,朱某周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朱某周在案发后有悔罪表现,最终启东法院作出上述判决。严君臣 倪栋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