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舅去外甥女家劝解纠纷,谁知回家路上遭遇车祸,一年后不治身亡,那外甥女家要不要承担赔偿责任呢?近日,启东法院审理了此案,最终外甥女补偿了3万余元。
2016年8月某日晚,家住通州区某镇的王薇因家里闹纠纷,打电话请邻村的舅舅李祥到家里劝解纠纷,李祥接到电话后随即赴约。当晚李祥步行回家途中,被不明车辆撞倒致颅脑重伤,肇事者逃逸,至今未查获。事后,交警部门认定肇事者负事故全责。
李祥因伤势过重,虽经近一年治疗,花费几十万元,仍不治身亡。李祥家属认为李祥是为王薇的家务事付出生命代价的,而王薇事后从未露面,让人十分心寒,遂诉至法院要求王薇赔偿总损失的15%即11万余元。王薇却辩称,自己无过错,更不应赔偿。
通州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王薇对李祥的伤亡没有直接过错,但李祥当晚外出确为王薇家庭利益,基于民法公平原则精神,酌定由王薇补偿35000元以作抚慰。(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严君臣 吴新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