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前,高淳法院判决了一起租赁合同案。男子李某的公司租用他人物资过期不还,租金也不给。法院判决,李某公司返还租借物资并支付租金和违约金约231万,李某负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李某一直拖着不给钱,其子小李也帮着一起转移财产。最后,李某和小李均被法院判刑。7月3日,南京“全市法院打击拒执犯罪集中宣判暨典型案例发布会”通报了这起案例。
通讯员 高研 江研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刘遥 邓雯婷
2012年1月13日,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判决,旭东公司(化名)将租借的建筑物资返还给原告张某,并支付拖欠的租金和违约金共计2314897元;旭东公司负责人李某对前两项判决负连带责任。李某提出上诉,于同年7月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
李某见二审未胜,干脆拖着不给钱。后来,没能收到钱的张某只好向高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向李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可他仍未当回事,法院对他司法拘留了15天,并向他的儿子小李送达了执行文件。
2014年1月27日,李某先将名下的一辆轿车过户给别人,两年后又过户给小李。2015年3月,李某承接了一项新工程,在快要结账的时候,他让付款方直接将钱打到其儿子的银行账户里。李某的种种做法,都是为了让法院无法执行判决。
最后,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2018年7月3日,李某被高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小李作为共犯,获刑一年半。
7月3日,南京市人民法院在江宁法院举办“全市法院打击拒执犯罪集中宣判暨典型案例发布会”。会上,法院公布了9起典型拒执罪案例,除了其中一起刑事自诉案件原告撤诉外,其余被告均被判处刑罚。现代快报记者在会上了解到,2018年以来,南京全市法院共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执罪线索63件,判决8件,共14人承担了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