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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7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国有资产咋就成了“污染庇护所”

  讨价还价?我行我素?这叫什么事?如此利令智昏的企业只是这一家吗?

  生态环境部针对广西贵港的一则通报引起关注:地方有关部门监管不力,默许国有资产沦为污染企业藏身之处。

  此事反映出的新问题新“动向”不容小视。

  通报指出,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在贵港市水泥厂旧厂房内发现多家企业存在严重环境污染问题。

  贵港市水泥厂为了每年区区18万元的租金,容留污染企业胡作非为,在不到60亩的场地上,形成一个废渣、废塑料、废电容等多种固体废物非法处置窝点,现场污染极为严重。

  在租赁水泥厂厂房的企业中,有的曾被勒令停产并罚款,可不久便擅自恢复生产。贵港市水泥厂为了蝇头小利,就大开方便之门,胆子够大。

  但这还不是问题的根本。通报厉声批评“贵港市国资委只算经济账,不算环境账,有关部门监管不力,长期默许贵港市水泥厂出租国有资产从中获利,只要企业能够获利,其余事项一概不问”,道出的是某些地方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黑洞”。这个“黑洞”如果不消除,这种慷国家之慨、慷全民之慨的败家事就不可能绝迹。

  国企对废旧厂房进行“腾挪”,搞活经营,创新发展,这不坏,坏的是乱来一气。

  某些企业不去关注多赢机遇,直接租给污染企业,挣个仨瓜俩枣了事。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规定,企业一定金额以上的生产设备、房产、在建工程以及土地使用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资产对外转让,应当按照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但事实上,在某些地方,企业的“内部决策”居然不受监督,某些部门的监管动力和能力显然不足。几年前,贵港市国资委在工作总结中发出“国资监管基础工作不断加强”的声音。可现实中又如何呢?

  更令人瞠目结舌的是,在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发现问题后,贵港市水泥厂匆匆与两家企业终止租赁合同。但对于与租用面积最大、租金收益占大头、租期已经结束的春晨矿业之间的租赁关系处理,态度依然暧昧,不愿解除合同。

  讨价还价?我行我素?这叫什么事?

  如此利令智昏的企业只是这一家吗?看来,不严厉问责,不升级监管体系,不修补漏洞,就不可能有震慑力。期待重拳打出。

  现代快报首席评论员 伍里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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