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姑苏区政府了解到,460项行政处罚事项和16项行政强制措施,目前已由姑苏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执法主体,开始具体实施,实现“一枚公章对外”。
据姑苏区副区长尤培东介绍,姑苏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正式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具体范围包括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使的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明确予以集中的全部行政处罚权,以及根据执法工作实际需要新增的内容,主要包括民族宗教、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劳动监察、教育、旅游、商务等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共计460项行政处罚事项和16项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姑苏区政府已经专门召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集中行使的处罚事项目录清单。清单将于近期以通告形式在“中国姑苏网”上向全社会公示,同时报省政府法制办备案。
目前,姑苏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设立8个综合执法大队分别派驻各街道开展执法活动。尤培东表示,此次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有关部门不得再行使已经集中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仍然行使的,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一律无效。此外,对于未纳入相对集中行使的其他领域执法事项,仍由区政府原主管部门予以实施。朱健 杨竹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