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涉嫌非法集资,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季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
2015年5月至2016年8月,季某某在泰兴设立分公司,打着投资高铁、光伏太阳能、水电站等国家重点大型工程的幌子,许以10%-16%的年利率对外进行非法集资,向泰兴地区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集资3000万元,致使上述款项无法按期返还。
肖建波 毛晓华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版权申明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16 xdkb.net corpe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