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4版:核心报道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内容检索:
 
  2018年5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现代快报网
江苏拟鼓励个人捐赠
地方志资料实物

  一旦被采用,有报酬享署名权

  快报讯(记者 鹿伟)5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开幕。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草案)》(简称“草案”)议案的说明。值得关注的是,草案明确,地方志资料所有人或者持有人提供有关资料被采用的,可以获得报酬,享有署名权以及资料优先使用权。

  根据草案,地方志书每二十年左右编纂一次,编纂完成后,应当启动新一轮编纂工作。地方综合年鉴逐年编纂。其中,行政区划有重大调整的,应当及时组织编纂已撤销的设区的市、县(市、区)地方志书,适时组织编纂新设的设区的市、县(市、区)地方志书。

  地方志编纂,听起来挺专业,其实公众也可以参与其中。草案规定,鼓励单位和个人捐赠地方志文献资料和纪念性实物,地方志资料所有人或者持有人提供有关资料被采用的,可以获得报酬,享有署名权以及资料优先使用权。

  此外,江苏还鼓励依托现有资源建立方志馆,用于地方志的收藏研究、开发利用、宣传展示。方志馆应当免费向公众开放,并将服务范围、开放时间等服务事项进行公示。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版权申明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16 xdkb.net corpe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