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热了,恶犬伤人时有发生,不仅治疗费用可观,对伤者造成的精神创伤,更是难以愈合。我认为,如果是流浪犬,那就依法处理;如果找到恶犬的主人,不仅要依法处理,还要依法追究有关养犬监护人的责任。
日前,我路过解放路附近的市民广场,看到一只没拴住的小狗朝着一对老夫妻狂吠;老汉一边护着老妻,一边使劲往外撵着小狗,并且让主人赶紧制止。而他的老妻因为受到惊吓,跌坐在地上说不出话来。大约几分钟后,女主人好不容易才控制住发狂的小狗。
望着身穿时装、腕带响铃、打扮时尚的小狗,我想,凡事都需防患于未然。主人在打扮狗的同时,记着给小狗套上狗链子。因为再通人性的狗也是畜牲,说不定啥时就会发飙。
另外,主人也要训练狗懂礼貌,让其和谐地与别人相处,别见了生人就狂吠。我曾在报上看到这样的图文新闻:在主人的耐心训练下,小狗能拉车,拖着残疾的主人到处闲逛,如一个尽职尽心的车把式;小狗用嘴巴拎着一篮子的菜,亦步亦趋地跟着主人往家返。有的宠物犬要方便时,还会自己取几张主人裁好的报纸铺在地上,方便完后让主人为之善后。
可见,主人只要训练到位,狗是能够与别人和谐相处的。关键在于主人有没有这个心。如果有的话,做到这些并不难。基于以上看法,我认为警方有义务保护市民的利益,对于户外带狗出行不拴绳,应该严处。
南京 孙亦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