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孙旭晖)为了图方便,快递小哥竟然私自签收了别人的法律文书,导致本该送达的开庭传票,没有被送到,影响案件正常审理。4月27日,宿迁市泗洪法院向该快递公司下达罚款决定书,法院认定该公司投递员的职务行为严重妨害了民事诉讼,依法对该快递公司罚款30万元。
2018年2月28日,宿迁市泗洪法院民二庭通过特快专递向受送达人所确认的送达地址送达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时,某快递公司投递员在未电话通知受送达人的情况下,将快件投放到某小卖部,并私自冒用小卖部经营者名义签署在回执上,不仅没有签收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且签名错误,导致原告没有收到开庭传票,未能到庭参加诉讼,进而导致法院作出按原告撤诉处理的裁定。
该事件中,由于某快递公司的投递员在对涉讼法院专递进行投递的过程中,存在虚构代收人签收的弄虚作假行为,浪费了司法资源,属于妨害民事诉讼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决定对该公司罚款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