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了一起微信朋友圈发布违法广告案例。被处罚的开发商还以为朋友圈是“法外之地”。
近日,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一名小区业主的举报,称其购买的小区,开发商的售楼广告涉嫌违法。执法人员调查后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宣传其开发的别墅,通过销售员在微信朋友圈推送项目广告,宣传自己开发的别墅区为“0.41超低容积率金陵难得一遇”,广告宣传持续了一周左右。经过调查,执法人员发现涉案的别墅因为没有独立土地证,在规划局批复的规划图上,它的容积率是1.3。后来,开发商自己找测绘单位对别墅区进行了单独的测量,由此计算出的容积率为0.44,也与广告宣传中的“0.41”不相符合,构成了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
最终,江宁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开发商予以了行政处罚。对此,房地产开发商竟表示,以为朋友圈是私人空间,发布的内容可能不会被监管到,是发布违法广告的“法外之地”。
实际上,近些年商家经常在朋友圈直接发布广告内容。而各种微整形、代购、微商等,也会通过个人朋友圈发布各类信息。对此,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广告是对商品或者服务进行的包装、宣传。大部分朋友圈里带有鼓吹或者宣传的,都算广告。
他表示,广告必须有相关受众,而朋友圈的受众数量没有法律界定。如果有大量朋友的朋友圈,符合广告特征。如果朋友圈的朋友数量非常少,比如10人以内,就不符合广而告之的广告特征。
而对于违法广告的判定,该负责人介绍,一些非法微整形从事者发布的朋友圈,基本都属于违法广告,在朋友圈推送广告,仍然应当符合《广告法》等法律法规。
通讯员 戴五强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徐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