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他人发生纠纷后,如皋一名男子回家喝起了闷酒。在接到调解的民警电话后,男子醉驾开车直接去了派出所,被民警发现并移交给了交警部门。日前这起案件在当地正式开庭审理,男子被判拘役三个月。
2017年12月12日上午10点左右,如皋市东陈镇派出所民警接到一个报警电话,称自己与沈某发生了纠纷。当民警赶到现场时,沈某已经开车离开了,民警便电话通知其来所里了解情况。
没想到这时沈某已经回到了家里,并独自喝起了闷酒。接到电话后,沈某也没有多想,就开车去了派出所。民警发现沈某身上有着明显的酒气,有酒驾嫌疑,便立即移交给了丁堰交巡警中队处理。经鉴定,沈某血液酒精含量为352.5mg/100ml,达到了醉酒驾驶标准,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
2018年4月8日,如皋市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了此案,沈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
严君臣 余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