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在重庆南岸区东海长洲举办的“清明思故情,文明伴我行”活动中,许多老人不仅赞同生态葬,还当场与殡葬公司就自己或家中亲人逝去后具体开展殡葬礼仪服务订立了“生前契约”。读了这则消息,年逾七旬的我要为他们点个赞。
所谓“生前契约”,就是当事人与殡葬公司就临终关怀、遗体接送、灵堂搭建、告别仪式、法律咨询等事宜签订的合同。这与国外流行的“遗产信托”很类似。不过,遗产信托管理的是委托的资产,而生前契约管的是委托人的身后事。时代在变,人们的观念也在不断地变化,对生与死看得很开。特别是在人们生活水平水涨船高的今天,既然“养儿防老”已经不再是众多老人头疼的事,那么他们百年之后的事也可以由自己活着时就提前安排好。老年人主动订“生前契约”,确实是殡葬观念进步的体现。他们对这样的合同一点不抵触,届时不想麻烦儿女与亲友,只想安安生生地离开;他们更赞成生态葬,无论花葬、草葬、树葬都无所谓,只要有利于环保都行。由此可见,订立“生前契约”的行为,不仅有利于人与自然的和谐,更有助于社会关系的风清气正。
无疑,订立“生前契约”展现文明新风,值得逐步推广,倘若家中有老人也愿意加入这个行列,那你我都不要冷嘲热讽,更不能加以阻拦。南京 汪兴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