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江笑笑 实习生 谢伊雯 记者 刘峻)为了大力弘扬遗体器官捐献者们高尚的人道奉献精神,在市人大代表建议下,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18年开始,将每年的3月31日确定为“南京市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日”,市红十字会将每年在该纪念日举行公祭活动。今年的3月31日是南京市第一个“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日”,上午10时,公祭仪式在“南京市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林”举行。
近年来,在南京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在江苏省红十字会的直接指导下,南京市在遗体器官捐献领域做了许多开创性的探索,出台了《南京市遗体和器官捐献条例》、建成了“南京市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林”(该林是目前全国面积最大、建设水平最高、影响最广的纪念场所,成为我市捐献者的理想归宿、捐献者家属缅怀亲人寄托情感的最佳场所),今年又专门设立“南京市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日”,并举行隆重的纪念活动。这些举措有力地推动了南京市遗体器官捐献事业的健康发展,并在全国发挥了积极的引领示范作用。
南京现有注册捐献遗体器官志愿者9000多人(2016年登记680人,2017年登记974人)。截至目前,已实现遗体器官捐献1900多人(其中2016年实现捐献162人;2017年实现捐献190人)、包括器官捐献164人(其中2106年实现捐献24人;2017年实现捐献43人),捐献器官440个、眼角膜1000多片,为祖国医学事业发展、挽救器官衰竭患者、使盲人重见光明作出了巨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