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苏州市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暨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在园区举行。来自苏州的十几家旅游购物企业在纪念大会上公开向社会郑重承诺:遵守法律法规,恪守商业道德,诚信守法经营,杜绝欺诈行为,弘扬道德风尚,维护良好形象,保证售出商品30天内无理由退货。江苏省旅游局、苏州市旅游局、苏州市工商局相关领导为旅游企业颁发“30天无理由退货”铜牌。
随着苏州旅游事业的大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内外游客选择苏州旅游,而旅游购物环节的消费也日益成为旅游服务质量维权的重要环节,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旅游法》等法律法规,切实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早在去年下半年,苏州市旅游部门、工商部门就多次会商旅游购物企业30日无理由退货事宜,计划率先在行业内向消费者推出这一承诺,为打造苏州旅游购物市场新形象提供表率,这也是落实市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一个重要举措。经过多次调研和讨论,并结合旅游企业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题,最终形成了“30天无理由退货”承诺细则和方案。
3月15日当天下午,苏州市旅游局收到湖北游客刘女士要求退货的投诉,而消费企业就是上午当场宣誓的企业之一。旅游投诉机构立刻启动联动机制,联系了这家企业的负责人,该单位信守承诺第一时间为游客办理退款,通过现代化的支付方式,免去了游客来回奔波,几分钟时间即完成了退货退款。
30日无理由退货制度的建立,真正实现了让游客放心购无忧退,将持续优化苏州旅游口碑。同时,通过规范行业行为,还可促进旅行社转变经营方式,将游客带向服务好、诚信好的旅游购物场所,可大大减少消费投诉,进一步提升苏州旅游购物行业的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水平。
高达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