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家、厂家互相推诿,法院判处两方都赔钱
3月13日,江苏省消保委发布2017年全省消费者组织支持诉讼案例,现代快报记者发现,有不少消费者遇到了奇葩事。比如南京的王先生网购一辆自行车,骑车时车子出故障,他摔倒在地,导致左手手腕骨折。他先后找到销售方和生产方要求赔偿,但两方互相推诿,都表示不承担责任。
通讯员 袁传敏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王益
2015年8月,王先生花600元网购了一辆商标为雷尼斯的折叠山地自行车。2016年6月10日,他在骑车时车辆折叠部分链接栓突然脱落导致他摔倒,造成左手手腕粉碎性骨折,身上多处轻伤,前后花费数万元医疗费用。
他联系网店要求赔偿,但客服一直拖延未决,后来干脆杳无音信。于是他向网站客服投诉,得知网店注册企业为天津市柳江工贸公司(以下简称“柳江工贸”),而客服身在广州,接到王先生的电话后,仍旧是推拖。无奈之下,王先生又联系了自行车发票上的开票单位——天津市武清区跃腾自行车零件厂(以下简称“跃腾厂”),对方又将责任推给了销售方柳江工贸。
没办法,王先生只好找到了江苏省消保委。省消保委调查发现,这辆自行车折叠部分链接栓的螺丝已经完全滑丝,无法固定。随后多次和销售方、生产方联系,但两方都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调查。随后,在天津市消协的协助下,省消保委前往厂家实地调查,该厂确认王先生购买的是柳江工贸授权、他们生产的自行车,当时承诺同意支付医保报销之外的治疗费用。但之后省消保委多次联系该厂,要求尽快落实赔偿事宜,该厂却拒不配合处理,而销售方始终无法取得联系。
2017年6月,在江苏省公益律师团成员律师的代理下,王先生向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柳江工贸和腾跃厂赔付其医疗等相关费用,省消保委向法院提交全部证据。9月15日,法院判决腾跃厂和柳江工贸公司赔偿消费者医疗费和交通费合计14843.33元,并承担诉讼费。两公司不服,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1月29日结案,要求腾跃厂和柳江工贸公司于12月6日前赔偿消费者5万元,如到期未支付,可以按照6万元强制执行。且被告两公司承担一审、二审的诉讼费用。目前,判决金额已经赔偿到位,消费者权益得到合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