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2版:社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内容检索:
 
  2018年2月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合法拼车可以不止于春运

  对春运期间的拼车应该鼓励,平时的合法拼车也应该鼓励,如此,才真的是善莫大也。

  1月31日,交通部副部长刘小明在2018年春运形势和工作安排发布会上表示,交通部全力增强运输服务能力,鼓励并规范顺风车、营运车辆城际拼车等新业态新模式参与春运,充分利用社会运力资源,提高运输能力。

  春运期间,将有总计30亿人次的运输量,这对交通运输部门来说,是一个巨大考验。按照目前公共交通运输系统的最大运力来说,满足30亿人次出行,显然很难做到。就算加上拥有自主运输的资源,也面临一个巨大的挑战。这时候,充分动员和运用社会资源,全方位参与春运,力保每一个有出行需要的人,能够心想事成,就是当下的一件急务。

  正是考虑到这一点,交通部出台政策,鼓励顺风车和城际拼车,就是一件务实之举。无论是从满足出行的角度,还是从节约社会资源的角度,都是得人心的善政。当然,这会带来管理上的难题,比如如何规范顺风车和城际拼车;如何界定合法的拼车,打击非法营运;如何权衡参与拼车者的权责关系。还需要进一步落实和做实。

  从交通部的相关规定来看,非营运车辆参与的顺风车、拼车,前提条件是要坚持非盈利性质。这样的大方向当然是正确的,不过,如果考虑到实际情况,如果愿意提供运输资源者,没有一定的利益保障,这种积极性是很难调动的。不能指望拼车者都是熟人关系,这样的拼车容量很难充分利用;也不能完全指望愿意拼车者,都是出于公益,这样也会削减了运力。如果不是刻意的赢利——故意规避有关法规,行非法营运之实,适当的赢利也无可厚非。建立在共享意愿基本上的适当赢利,不应视为打击范围之内。否则,执法资源会浪费,从实际效果来说,也不利于这一政策导向的落实。

  如果这一前提能够得以肯定,形成共识,那么随之就带来了第二个问题。既然春运期间可以,那么从节约社会资源的角度来说,为什么平时不可以?在管理到位的情况下,以激活社会资源的情况下,不是有规律的(常态化、频率高、有违常识)拼车,同样应该成为鼓励的对象。因此,对春运期间的拼车应该鼓励,对平时的合法拼车也应该鼓励,如此,才真的是善莫大也。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鼓励春运顺风车、春运拼车,是符合规律顺应民意的善举,但绝不能一放就乱,在既要管好又不能管死的逻辑下,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可操作性,也应该成为未来常态化拼车的一次极有意义的演练。现代快报特约评论员 肖余恨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版权申明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16 xdkb.net corpe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