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南京男子王某从影楼买来定影废液,然后利用化学手段从中“淘银”获利。
10年间,他向下水道、河道里倾倒废液230多吨,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修复被污染的环境,要付出184万元的高昂的代价。
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规定,废定影液处理后仍属于危险废物。
既然仍属于危险废物,一般人员不能回收和处理定影废液,更不能随便向下水道、江河湖泊里倾倒,必须由处理危险废物的专业机构回收处理。
王某回收定影废液数量之大令人吃惊,这也暴露了定影废液处理中存在的问题相当严重。
定影废液不只是影楼有,一些单位也有洗照片的设备,甚至有些摄影爱好者的家中也有洗照片的设备,他们的定影废液是怎么处理的,是不是卖给了个人,或者随便倾倒进了下水道,令人担忧。如果都是随手倾倒进了下水道,或者被个人收购了,必然会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
对违法者虽然可以依法严惩,但修复对环境的污染,那就不是一件易事了,可能要经过几代人的努力。
因此,环保部门对定影废液要加强监管,要将有定影废液的单位一一登记在册。
同时,建立相应的定影废液处理责任制,派专业处理定影废液机构的人员定期上门回收。
对违规处理定影废液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追究法律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堵住定影废液污染环境的漏洞。
总之,这一案件,发出的是一个不容忽视的信号。
南京 吴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