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11版:区域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内容检索:
 
  2018年1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现代快报网
老人走非机动车道被撞伤
法院:本人负主责

  快报讯(通讯员 鼓研 记者 刘遥)张大爷骑自行车时一不注意,将走在非机动车道上的吕大爷撞伤,被索赔9万余元。南京鼓楼法院实地勘查,发现吕大爷走在车道上,自己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2017年1月1日下午3点,张大爷在虎踞北路拎着饭盒骑着自行车正要给老伴送饭,吕大爷迎面行走,二人在路中躲闪不及撞在了一起。事故发生后,吕大爷被送往医院救治,后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

  经交管部门认定,张大爷骑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疏于观察,未保持横向安全距离。吕大爷未按规定在人行道上行走,因此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

  2017年9月,吕大爷出院后将张大爷告上鼓楼法院,要索赔9万多元。张大爷在庭审时觉得自己委屈,“我骑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上正常骑车,当我们俩靠近的时候,他突然向右侧移动,我们就撞在一起。”

  承办法官颜敏觉得,不能光看材料,还是应该去实地考察。在事发现场,颜敏测量后发现,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之间并无遮挡。吕大爷行走道路的选择上存在过错,因承担主责。双方在事发时未及时注意到对方,未采取措施避让,双方均有过错。综合情况,法庭认定张大爷承担25%的责任。

  近日,鼓楼法院作出判决,判处张大爷赔偿4万多元。(文中当事人为化姓)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版权申明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16 xdkb.net corpe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