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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9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撞坏信号灯不报案,照价赔偿没商量

  9月18日傍晚,328国道与胡庄路路口处一组交通信号灯被过往车辆撞坏。

  接报后,扬州市邗江交警通过车辆行驶轨迹和类型特征,经过缜密侦查,于9月20日成功查获嫌疑车辆和驾驶人。经查,当日19时04分, 石某驾驶一辆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由东向西途经328国道与胡庄路路口时,在转弯掉头过程中撞上路南侧信号灯杆件,致信号灯及天眼公安监控设备损坏。

  据了解,这起案件造成交通信号灯及监控设备损坏,经济损失初步估计2万元。警方介绍,由于肇事车辆只交了交强险,交通信号灯及监控设备损失绝大多数将由肇事驾驶人本人承担。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如果证实驾驶人明知撞坏信号灯而离开,将涉嫌交通肇事逃逸,公安机关将对驾驶人作出一次性记12分,罚款2000元,对驾驶证降级,可以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解武俊 臧晓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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