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扬州市江都区检察院检察官邹庆庆在办理一起王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案中,发现该犯为逃避检查、驾车逃跑,区公路管理站两名执法人员一人驾驶路政执法车在路上追缉,另一执法人员驾驶路政执法车从前方设卡拦截,共同将其车辆截停。
而《路政文明执法管理工作规范》规定,遇有驾车逃跑的,除可能对公路设施安全有严重威胁外,不得驾驶机动车追缉,这意味着两名执法人员在超限运输检查执法中存在不规范行为。检方随即向区公路管理站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结合该案暴露出的执法不规范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活动、认真制定整改措施。
区公路管理站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下发督查整改通知,并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对案件的发生进行深入剖析,出台并完善流动治超稽查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及治超站工作制度。
姚明媚 臧晓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