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9版:区域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内容检索:
 
  2017年8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现代快报网
楼市调控加码!车库纳入房价备案

  快报讯(记者 臧晓松)8月29日上午,扬州市物价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关于完善市区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制度的补充通知》。现代快报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为加强和完善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制度,扬州决定即日起将价格备案范围由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扩大到非普通商品住房及车位、车库、储藏室,即除保障性住房和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住房外,市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及其配套并单独销售的车库、储藏室、地下车位,均实行销售价格备案制度。

  通知指出,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在办理商品住房预售许可和现房销售备案前,应当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销售价格备案申报手续。开发企业在申报住房销售价格备案时,一并将单独销售的车库、储藏室和地下车位的成本及销售价格申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版权申明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16 xdkb.net corpe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