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于金兰 记者 邓雯婷)刘爷爷在社区活动中认识了王奶奶,二人准备再婚,可双方的子女一定要老人对婚前的财产有个说法。于是,两位老人来到南京市石城公证处咨询有关夫妻财产公证和遗嘱公证的相关事宜。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刘爷爷早在30年前就和妻子离异,至今一直单身。因其经常参加社区活动,所以认识了同社区的王奶奶。两位老人情投意合,准备再婚。两位老人对于财产并不在意,但双方的子女却认为一定要对婚前财产有个说法,免得以后因财产问题打官司。由于子女和他们的意见不统一,老人的婚事就一直拖了下来。
一次散步,刘爷爷看到石城公证处的广告,了解到了婚前财产公证。为进一步了解,他亲自来到公证处做咨询。公证人员告诉他,订立婚前财产约定,双方不仅可以就婚前的不动产、动产做详细的约定,也可以就婚后所取得的财产进行约定,一旦发生了纠纷或产生了矛盾,对双方都是一个制约或者证据。在再婚配偶的继承权上,虽然不好在婚前财产约定上体现,但双方可以通过另行订立遗嘱来确定自己去世后财产的归属问题。
了解婚前财产约定公证及遗嘱公证后,两位老人立即立了公证遗嘱,对各自名下现有的财产在去世后进行了交代,同时对婚后各自名下的工资等收入进行了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