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是凭空掉下来,而是媒体报道、舆论呼吁经久不息的结果。刑法修正案规定,猥亵罪的对象不再限定于女性。这一大步,在过去很难想象。
现代快报首席评论员 伍里川
大连男子学车时遭男教练强制猥亵。昨天的这条新闻有点“乱”。
细节就不说了,不光是辣眼睛,更是毒眼睛啊!单说网帖里就此跳出的一个问题:为啥今年的猥亵案特别多?
是啊,这类事件最近挺密集的。昨天还有这样一条消息:在南宁一个小区,女子乘电梯遭男子猥亵。而“南京高铁站男青年猥亵幼女”余热未消。
搜索了一下,发现这几年,年年有“为啥今年的猥亵案特别多”这样的问题出来。
不久前,凤凰网就做过一个视频专题:为何猥亵案越来越多?一位专家在节目中表示,近20 年来,全世界此类案件出现得较多。这类案件报道得多了,由于传播的轰动效应,有人就此模仿。
这话里面,似乎包含了这样的意思:如今的猥亵案确实比过去多,一大原因是,媒体的密集报道“诱导”了某些心理有疾病的人铤而走险。
类似的观点,还真不乏市场。果真如此?其实这种认识建立在伪命题的基础上。
与其说如今的猥亵案比以前多,还不如说如今曝光的猥亵案比过去多了起来。与其说媒体关于猥亵案的报道成了某些心理有疾病者的“教科书”,不如说坏人想成为坏人有一万种方式,不差“报道引诱”,而媒体的报道恰恰震慑了某些人。
媒体报道的集聚效应,不仅让这一曾经很难“启齿”的问题最大程度曝光,也引起社会的深度关注。
这种集聚效应符合新闻规律,也符合人们的关切心理。
恰恰是过去对这类案件曝光得不够,所以让人感觉此类案子既“少”又陌生,更别提解决之道了。例如男男之间的猥亵案。而现在我们知道,对应这样的案件,已经有法可依。
法律不是凭空掉下来,而是媒体报道、舆论呼吁经久不息的结果。刑法修正案规定,猥亵罪的对象不再限定于女性。这一大步,在过去很难想象。
举世闻名的美国的《梅根法案》,其立法的源头,是一起针对幼女的性侵奸杀案。这起案件被报道后,震惊了全美。也才促使美国痛下决心,立法阻击此类行为。
研究家尽可以研究一下,过去和现在的猥亵性侵案,到底谁更多。但是这只能审慎地在研究领域展开,在公共媒介说话,还是应该更客观理性。
无论是猥亵女童,还是电梯惊魂 …… 熟人间的加害占有较大的比例;而与此同时,法律对于恶性猥亵性侵案的惩处,该不该突破“天花板”,以及我们在诸多案件中所发现的儿童、女性保护的漏洞如何弥补,都是一很重大很急迫的话题。
某种意义上,不是“喜欢爆猥亵案”,而是在为过去的长期忽视、糊涂“补课”。这些案件,终将成为立法、教育包括对相关性心理疾病进行治疗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