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11版:时事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内容检索:
 
  2017年6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广东揭阳市委原书记陈弘平
受贿近1.4亿元被判死缓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6日对揭阳市委原书记陈弘平受贿、行贿、滥用职权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对被告人陈弘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受贿所得财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11年,被告人陈弘平利用担任揭阳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市长、揭阳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1.39亿多元。2011年,被告人陈弘平为了按照其意愿进行人事调整,向他人贿送港币100万元(折合人民币约83.5万元)。2010年,被告人陈弘平滥用职权,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损失人民币350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弘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他人行贿;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分别构成受贿罪、行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陈弘平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经查证属实,有立功表现,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已大部分追缴,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据新华社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版权申明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16 xdkb.net corpe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