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修订
价格信用承诺细则
激励诚信、惩戒失信
快报讯(实习生 谢毓灵 记者 张瑜)4月18日,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物价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4月修订印发的《江苏省价格信用承诺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将于5月20日起施行。比起试行版,《细则》新增了“诚信守诺激励措施”和“违诺失信惩戒措施”等内容。对诚信守诺者,将会提供财政资金安排、招商引资配套优惠政策等;对严重违诺失信行政相对人,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
“一旦物价局掌握到价格失信企业的资料,就会无缝对接给信用办,同时也提供给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让他们再进行审批、审查。”江苏省物价局检查分局局长周高说,同时也会将存在价格失信行为的单位,列为价格检查的重点对象、重点单位。
此外,记者还从省物价局获悉,今年各地要将价格信用承诺工作向教育、医疗、相对封闭区域等领域推进,扩大价格信用承诺覆盖面,并针对价格领域还存在的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信用缺失现象,强化价格执法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