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外地铁摆宴席”事件之所以迅速发酵,引来这么大的动静,一个值得注意的舆情信号是,人们普遍对地铁车厢里出现的种种乱象不满,希望尽快、大幅度改善地铁内的环境。
现代快报首席评论员 伍里川
昨天,一则“老外在地铁上摆起桌子大肆吃喝”的消息在网上炸了锅。
上海地铁官方证实,此事发生在上海地铁11号线车厢。上海地铁表示,在地铁车厢内不得饮食喝酒,并对此予以谴责。
在网友中的“主罚派”看来,令人气愤的不光是这些老外旁若无人的“派对”,还有地铁官方的“内外有别”。
应该说,网友希望地铁方面做出适当反应的态度是可以理解的。不过,地铁方面没有对几名外国人作出处罚,也并非没有道理。
《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第十一条确实规定,乘客“不得在列车车厢内饮食、大声喧哗”。不过,这一条并没有写入相关管理条例中,也就不具有法规的效力。
换句话说,守则不具有法律约束性,地铁方面在没有具体处罚规定可依照的情况下,对相关行为只能进行批评教育,而不能强行制止乃至作出更严厉反应。当然,上海地铁方面没有在现场进行批评教育,的确是管理瑕疵,对此也应该提醒甚至批评,但是,以“未作处罚”为由指责上海地铁,不太合适。
去年,上海地铁“鸡爪女”受到口诛笔伐,事后,“鸡爪女”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地铁方面并未对其处罚。这一点有相关报道可证实。
一些网友指责上海地铁方面“内外有别”,其实有点冤枉人的。
在面对一些突发的地铁吃喝事件时,上海地铁总体的表现均比较温和。
不过,“老外地铁摆宴席”事件之所以迅速发酵,引来这么大的动静,一个值得注意的舆情信号是,人们普遍对地铁车厢里出现的种种乱象不满,希望尽快、大幅度改善地铁内的环境。
地铁车厢等公共场所,应该更有秩序,环境应该更友好。不管乘客来自何方,都不能由着乘客性子来,损害其他乘客的利益。
这既需要城市地铁管理方依据现有规定,进行公平公正的处置,也需要法律法规尽快填补以“禁食”为代表的某些空白。
“禁食”是否写入相关条例,各地屡有争议,上海“地铁条例”经历了某种犹疑,北京“地铁条例”更是经历了首提“禁食”、首删、再提、再删的尴尬。
2014年,修订一新的《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实施,“禁食”入法规,这在国内不多见。
无疑,“禁食”一旦成为法规,管理方的执法尴尬很容易消释。近年来,打着“大肆吃喝”符号的地铁闹剧屡屡发生,惹怒多数乘客和公众,这从反面证实了地铁依法依规维护秩序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在这种情况下,广州的例子有借鉴的价值。2016年5月26日,肖某等三人逃票进入广州地铁四号线,在列车内晾挂衣服、摆放桌子,由肖某、王某玩骰子、饮酒,杨某进行拍摄并上传网络。6月29日,广州地铁警方将肖某、杨某抓获归案。肖某被处以行政拘留。这一例子虽然有其特殊性,比如,肖某等人是屡屡在地铁上惹是生非并上传视频到网络;再比如,此事,是警方介入后才“后果很严重”的,但是,不论如何,此案向公众演示了地铁上大肆吃喝所面临的最大处罚空间。
毫无疑问,仅仅从道德层面去谴责,对遏制乱象无济于事。处理地铁车厢内的“摆宴事件”,需要拿出更坚决的态度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