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闻中看到一则犯罪消息,竟动起了“效尤”的歪脑筋。近日,无锡滨湖法院当庭审判一起抢劫案,被告人周某因抢劫滴滴专车司机,被判有期徒刑3年零3个月。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被告人周某在2016年12月23日晚,看到一则抢劫黑车司机的新闻,受到“启发”,萌生抢劫专车司机的歹意。第二天,周某在上海市闵行区叫了辆滴滴专车,打车到无锡市滨湖区周新苑附近。周某欲伺机抢劫司机范某,因该处人多,又令范某开至新吴区翔苑小区。随后,见四下无人,周某戴上手套、取出水果刀,左手从后勒住范某,右手持刀抵住范某颈部,劫得钱财800余元,并拍摄范某身份证照片,威胁说:“你要是敢报警,我就按身份证上的地址找你家人!”当晚,周某在网吧上网时,被通过滴滴平台查到其信息的无锡滨湖警方抓获,并缴获剩余赃款656元。
最终,周某因抢劫罪,证据确凿,被判有期徒刑3年零3个月。法官表示,虽然本案涉案金额不大,被告比较年轻,无犯罪前科,且认罪态度较好,但凡是被定性为抢劫罪的案件,至少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本案中,被告以暴力、胁迫等方式侵犯被害人,故适量加刑,以儆效尤。朱鲸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