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南通崇川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4年8月崇川法院成立专业的家事审判法庭以来,崇川法院共审结各类家事纠纷1995件。其中,离婚案件1408 件,占比70.58%;涉及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案件1764件,占整个家事案件的88.42%。
为了更好地保护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特别是妇女、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崇川法院在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同时,将推动在全区范围内建立反家暴整体防治网络。
据介绍,去年6月20日,女子孙某向崇川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称,丈夫何某不仅曾因犯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罪等坐牢三次,还有吸毒恶习,当年3月因吸毒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婚后何某常无故殴打、辱骂孙某,还曾到孙某母亲的住所打砸,并且威胁要杀死其母亲。
崇川法院家事法庭经审理后,于同年6月23日作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但后来,何某又到申请人母亲的住所,对其谩骂,并试图踢开进户门,后被处以司法拘留5日。这是去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后,崇川法院发出的首份安全保护令。截至目前,崇川法院共发出5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人全部是家庭妇女。
“人身安全保护令对家庭施暴者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但执行起来存在一定的困难。”崇川法院副院长袁好峰说,为改善这一状况,崇川法院将推动在全区范围内建立反家暴整体防治网络。
这将意味着家庭暴力一旦发生,从公安出警,民政部门的临时庇护,到法院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等环节将联合起来建立一个整体联动的防治网络,有效保障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特别是妇女、未成年人的人身权益。据悉,该联动机制有望在三月底出台。陈莹 徐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