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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2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执行禁放令,看看南京怎么做

  7日,我从多家媒体读到:从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六7天春节长假期间,南京市共立案查处违法燃放、销售行为24起,行政拘留10人,行政罚款14人,教育制止45人;取缔非法经营摊点6处,收缴非法烟花爆竹38箱。

  一旦烟花爆竹禁令颁布,执行就是必须的。

  然而,知易行难、好说难做。多年来,少数地方烟花爆竹禁令早已被丢进了“爪哇国”,个别地方不仅由此产生环境污染、人身伤害等祸端,而且令政府公信受损。

  就烟花爆竹禁令执行而言,真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至少有两难:一则,谁来执法?再则,如何发现?南京之经验,恰恰在于解决了这两难。春节假日期间,该市公安、安监、城管、工商、交通运输、消防等执法人员放弃休息,针对每起警情,做到每起必处、每起必查、查获必罚。此谓解决了一难。南京禁放办承诺:对积极举报违法违规销售、运输、储存、携带、燃放烟花爆竹,一经查实的,将给予适当奖励。这是解决了二难。

  相形之下,有些地方常常将有令不行归咎于法不责众,其实不然。所谓法不责众,不过是自圆其说的借口罢了。南京在接到的38个相关警情中,查证属实的有24起,查处率达63.2%,行政拘留达9起10人。尤值一提的是,光除夕一晚上就行政拘留3人。虽然看起来有点不近人情,但却有力地打击震慑了违法人员。从执法数据看,虽然南京禁放区域扩大至六合、溧水,但禁放成效明显,违法燃放、销售行为大幅度下降。禁放区继续保持烟花爆竹“零火警”“零伤害”,国家环保部通报南京春节期间空气质量持续良好。

  元宵节将临,我善意提醒相关地方,不妨以南京为范例,学会执行烟花爆竹燃放禁令的辩证法,走出屡禁不止愈禁愈烈的恶性循环。

  扬州 陈庆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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