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清谁煮了穿山甲,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惩处,这是必须的,与此同时,还得把焦点放在执纪上,深挖一下“办公室请吃”的成因,深追一下责任,说不定还能挖出一些“惊喜”来。
现代快报首席评论员 伍里川
昨天,一则旧微博被翻了出来,并引发舆论漩涡。
2015年7月15日,微博网友“@Ah_cal”发微博称,“李局长黄书记请我们在办公室煮穿山甲吃”,并表示“深深爱上这野味”。
“李局长黄书记”是谁?按说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促进局最有发言权。当年7月,南宁举办了“投资广西 走向东盟——2015年香港企业广西行”活动。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促进局表示,“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开展了这次活动。
谁知道,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促进局仔细辨认后表示,合影照片中的用餐人员,没有该局任何领导或工作人员。
可惜穿山甲不能复活,一一指认那些煮它和吃它的人。
投资促进局在撇清之余,并没有“友情”指认照片里的官员来自何方,听上去没什么好指责的。
问题在于,类似重大活动,有着一套严密的组织程序,人员与部门各就各位,讲究一个秩序井然,绝无“闲杂人等”参与接待而不为主办方所知的道理。
换句话说,就算是其他部门的官员或工作人员,当时也“隶属于”主办方,投资促进局有向媒体公开的责任和义务。而无论是办公室的形貌,还是官员的相貌,都是很明显的证据。然而,公众失望了。
穿山甲被官员拿来做人情,这是铁的事实。
此事件已经成为公共事件。应该迅速由权威部门牵头,对此事件展开不受羁绊、不留情面的调查。
现在,自治区林业厅已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对此事开展调查核实,并依法查处涉野生动物违法行为。而国家林业局官微也连发两文回应官员请吃穿山甲一事。相信有关真相,不难查清。
不过,此事件遭人诟病之处,不仅仅是违法煮食国家保护动物,更包括官员在接待工作中违规违纪。
把客人请到办公室,一“煮”穿山甲为快,有不把外人当外人的意思,但说白了,就是偷摸着搞——谁知道,遇见这样一个不懂事的客人,啥都往外说,不知道微博也会“微爆”吗?
“办公室煮穿山甲”,玩的是一个主客零距离,玩的是一个心跳,只是最终玩砸了。这样的宴请,显现出一种很坏的顶风违纪的风气。
这中间浮出水面的是一些部门伺机留出的灰色空间,在这个空间里,他们照样可以任性,照样可以享受“我能吃野味”的特权之乐。可怕的是,这一切是在所谓“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发生的。如果不是偶然“泄密”,这起时隔一年多的事件不就瞒天过海了吗?
可以说,这起事件,暴露了执纪中容易忽视的方位,揭示了应该如何堵塞的漏洞。把漏洞和问题消除,刻不容缓。
总之,必须“两头追”:搞清谁煮了穿山甲,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惩处,这是必须的。与此同时,还得把焦点放在执纪上,深挖一下“办公室请吃”的成因,深追一下责任,说不定还能挖出一些“惊喜”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