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现代快报社评《只严惩枪手,“被替考”的局长呢》,对湖南衡阳衡山县“下属给局长替考”事件的处理结果提出了质疑,“‘枪手’和安排替考者受到‘较重’处分,涉事的局长反倒像没事人一样?”如是发问,可谓一针见血,大快人心!通过这件事,我觉得我们有必要再次反思:为何诸如此类转移视线式的问责乱象一再发生?
每当发生一起受到舆论质疑的弄虚作假事件,有关方面便会站出来澄清,把责任推给下面办事人员,然后予以问责,甚至是开除或辞退。至于说领导者的责任,则往往避之,或轻描淡写地一带而过。
事实上,无论是眼前的“下属给局长替考”,还是过往的“悬浮视察照”“红毯迎领导”“野蛮拆迁”等事件,都存在严重的领导失察责任,相关领导怎么可能一无所知,“被蒙在鼓里”呢?既然有责任,为何东窗事发后却不见对其问责?从上到下更习惯做的,都是拿无关紧要的人物象征性处理一下。这种欺上瞒下的作风及现象,必须遏制。沭阳读者 孙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