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草案)》19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进行首次审议(详见今日快报封12版)。人们期待这一部法律能有效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企业等各方主体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尤其要能管得住当下电子商务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
5年来,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平均增速超过35%,市场规模全球第一,在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相对滞后的法律和监管空白,使网上交易安全、知识产权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产品质量监管等问题凸显,极大地影响了这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本次立法为整治网购乱象开启了“法门”。遭遇假货、个人信息收集泄露导致被“精准诈骗”、纠纷难解等网购之痛,电子商务法草案对上述乱象如何处理均有明确规定。草案明确了电商平台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尊重市场逻辑、承认市场是资源配置的主要途径,是立法的前提和共识。立法要着眼于妥善处理好政府有形之手与市场无形之手的关系,进一步激发电子商务的创新和创造活力,建立开放、共享、诚信、安全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电子商务生态系统。良好的电子商务法律秩序的核心要素在于保护与电子商务相关的各方主体的正当权益,形成一个合理的,责、权、利相匹配的利益分配格局。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电子商务立法尚处起步阶段,我们也期待这部法律将体现前瞻性,符合电商发展趋势兼顾国际通行规范,以更好推动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新华社记者 于佳欣 李亚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