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南京市玄武区营苑西村居民向现代快报反映,他所在的小区中央有一栋两层小楼,原本标明“老年活动室”,但从2002年以来,这里一直是一家艺术培训中心。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这处用地后交由红山街道管理,作为社区办公用房使用。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蔡梦莹
居民投诉:最早标的是老年活动室
12月8日,现代快报记者来到营苑西村小区看到,居民反映的两层小楼就在小区中央小游园的西侧,一层悬挂的招牌为“南京小天鹅艺术中心”,二层则挂着“红山街道社区教育中心”的招牌。
在小区南门的公示栏,一张展示小区全貌的地图中标明,小游园西侧的两层小楼为“娱乐中心”。居民朱先生告诉记者:“在这张告示图之前,还有一张白底黑字的地图,当时标的是‘老年活动室’。”这个说法得到了多位住户的证实。不知何时,小区示意图换成了彩图,“老年活动中心”也改成了“娱乐中心”。
该中心负责人胡雪告诉记者,小天鹅艺术中心2002年在这里开办了第一家门店,最早是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电脑和会计相关技能培训的,后来扩展了培训范围,开展艺术培训,吸引了周边不少孩子来这里学习艺术特长。他们和红山街道采取联合办学的形式,提供社区教育,而对少儿艺术培训,象征性收费,维持运营,胡雪告诉记者:“工作日直到下午5点,居民都可以来,舞蹈培训都是免费的。”
街道回应:是社区办公用房
这栋两层小楼到底什么用途?现代快报记者从红山街道办事处了解到,大约在1998年,营苑西村完工后,第一批住户陆续入住。这座小楼原本用作新南京人服务中心,为社区流动人口提供劳保、计生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后来,行政类服务全部移到街道服务中心1楼大厅,这里就引进了一家培训机构,先开始对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技能培训,后来向居民提供艺术培训服务。而老年人呼吁的老年活动室实际上已经配备到位,“小区所属的营苑社区居委会,有近600平方米的面积,其中办公用房很少,其他都是给居民活动的,有棋牌室、活动室。”红山街道办事处负责人韩春云告诉记者,这栋两层小楼是社区配套用房,当时街道为了工作需要,就和开发商争取到了这处办公用房的使用权。
专家建议: 改变用途应征得居民同意
不少居民认为,这栋小楼属于小区配套设施,应该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但街道则表示“街道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12月8日下午,现代快报记者致电开发商——南京市玄武区城镇建设综合开发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处属于社区办公用房交给街道使用,产权应该还属于开发商,具体性质还要看图纸才行。”
南京市城市治理委员会公众委员王兴宏表示,小区配套公共设施能做什么,一直争议不断,最关键的在于,由于各种历史原因,小区配套设施的产权不明晰。“如果产权明晰,谁来管,做什么,都很明确”。在产权不明确的情况下,街道将社区配套用房交给其他机构,也应该征得小区业主的同意,而不是单方面来决定。此外,对所产生的收益如何分配等问题,街道也应该和小区业主商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