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合规的监管细则再进一程,P2P专项整治方案的分类处置结果,将决定老平台是否拥有申请备案登记的资质。
据记者了解,银监会联合工信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备案登记管理指引》(下称《指引》),已于近日下发给各地方金融局等相关单位。
《指引》规定,无论新老平台,均需向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提供平台机构的基本信息、股东或出资人名册等九项资料。对于新设立的P2P平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会采取多方数据对比、网上核验、实地认证、现场勘查、高管约谈等方式,审核备案材料。
另外,《指引》进一步捋顺了P2P的合规流程——P2P与银行签署存管协议、向通信管理局申请增值电信业务许可,都需要提供金融监管机构出具的备案登记证明。同时,平台与银行签订完存管协议、获得通信局许可结果后,均需在一定时间内,向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作出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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