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南京集庆门发生了奔驰车连续撞人撞车的交通事故。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红色奔驰轿车,撞倒了一名过马路的老人,同向行驶的白色奔驰车也被撞受损。日前,记者从白色奔驰车车主处了解到,由于她积极寻求“代位求偿”,已经顺利地拿到了6.2万元的汽车维修款。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李喆
红色奔驰全责却没有买三责险
据白色奔驰车车主朱女士介绍,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红色奔驰车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但该车只购买了交强险,并没有购买第三者责任险。“被撞老人不幸身亡,自己的车又损失较重,不知道红色奔驰车主能不能赔得起?”朱女士担心地表示。
记者在4S店看到,被撞白色奔驰车不仅右侧的大灯没了、翼子板损坏,特别是保险杠也掉下来了。“当时,我们的车被顶出去十几米远呢!”驾驶该车的朱女士老公说,“真的撞得不轻!”维修单显示,白色奔驰的维修项目达到42项,仅零件的价格就达到50756.28元。
出事后,朱女士已经第一时间联系了保险公司,但由于沟通上的原因,一开始并不顺畅,特别是保险公司要求朱女士向肇事的红色车主求偿,但红色车主不仅因为涉嫌肇事逃逸而被拘留,他也没有购买三责任,更不愿意积极配合,这可怎么办呢?
积极寻求代位求偿,多亏买了车损险
在交警的提醒下,朱女士想到了“代位求偿”,也就是让朱女士投保的保险公司先行赔付,然后把向对方的追偿权转交给保险公司。
由于车主在行使“代位求偿”的时候,必须购买了车损险,而朱女士恰恰购买了25万元的车损险,并购买了不计免赔险。因此,朱女士再次致电保险公司申请“代位求偿”。针对这一情况,保险公司要求朱女士提供责任认定书,以及维修发票。为此,朱女士不得不先行垫付了维修全部费用6.2万元。不过,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很快保险公司又全额给付了朱女士所有款项。
朱女士还告诉记者,由于她的保单出单日是今年的6月19日,在6月24日新版商业车险规则发布之前,因此,保险公司将算朱女士出险一次,明年的保费可能会有所增加。不过,业内人士告诉记者,6月24日以后出单再进行代位求偿的话,如果投保人无责,将不算投保人一次出险。
小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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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代位求偿?
保险代位求偿权又称保险代位权,是指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依法享有的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为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行业示范条款中,对车辆损失险明确了三种索赔方式供被保险人选择,即向责任对方索赔、向责任对方的保险公司索赔和代位求偿。
“代位求偿”适用于被保险人投保车损险且发生车损险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事故责任明确,未得到责任对方的赔偿,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先行赔付,并在赔偿金额范围内获得代位求偿的权利,而被保险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积极协助保险公司进行追偿。这样就避免了消费者因第三方怠于赔付而引起的损失,更好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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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求偿要准备哪些材料?
①必须投保了车损险,并且该事故在保险公司的责任范围内。
②事故责任明确,对方没赔偿,并且不放弃向对方请求赔偿的权利。
③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求偿,先赔自己。
在朱女士的案例中,她购买了25万元的车损险,对方全责且没有赔偿,朱女士积极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求偿。朱女士先行维修了自己的车辆,并获得维修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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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求偿适用范围?
①代位求偿只适用于车损险,不包括人伤;涉及人员伤亡的不能“代位求偿”。
②代位求偿只适用于有第三者的情况。如果车放在大树下被掉下来的树枝砸了,或者不知被哪位“熊孩子”划了,保险公司不会“代位求偿”,因为即使赔了,也无法去找第三者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