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在限购前签了购房合同,给孩子准备下学区房,但意外的是,由于卖方的原因,如今交易不下去了。南京一市民很是头疼,如果解除交易,自己面临限购无法再购房;而如果硬逼着卖方交易下去,时间拖长了,就过了给孩子落户的时间,学区房买了也白搭。这该怎么办?这位市民向“有请律师”平台咨询,听听律师怎么说。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陶维洲
庆幸
赶在限购前签下学区房
周先生的孩子今年才3岁,但他已经准备买学区房。“因为要获得学籍需要孩子落户学区房两年,所以时间也挺紧的。”周先生说,通过中介多方看房,最终他看中了一套价值200多万元的学区房。
“价格倒是挺合适,就是房子的产权人有些复杂。”周先生说,房子产权人有三个,其中两人在国外。当时他问中介,这种情况下能顺利过户吗?中介表示,只要国外的两人拿出公证委托书来,办理过户没有任何问题,此前中介方已经办理过多个类似的案例。
果然,很快国外的两名产权人便出具了委托书,请一位亲戚代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今年9月下旬,周先生和对方签订了购房合同,交易正式开始。进入10月,南京发布限购政策。“我当时还庆幸,抢了一个‘末班车’。”周先生说。
揪心
交易不下去面临两难
按照卖方要求,周先生支付了5万元定金,同时准备了100多万现金购房款,准备过户手续一办完,便将钱打到资金托管账户。然而,直到现在房产交易还没搞定。
周先生告诉“有请律师”平台的律师,他们跟中介去房产局送件时,被打了回来,原因是卖方给出的收款账户不符合要求。协商后,卖方提出要更改合同,让周先生将房款中的一部分直接打给其中一位身在国外的产权人。周先生自然不能答应。而中介最终也抽身而出,表示无法完成交易,还主动退还了中介费。
面对这种情况,周先生很纠结。“如果中止交易,那么我要重新买房,但是我已经被限购了。如果继续交易,对方要协商,不知道要拖多长时间,要是不能及时落户,就无法获得学籍,学区房就白买了。”
支招
不仅能索赔还能要求继续履约
对于周先生的遭遇,北京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艳分析,房产交易无法进行下去,主要原因在卖方。“如果不出所料的话,应该是三个产权人之间对于房款的分割出现了分歧,大家都想着自己先把房款拿到手。”李艳说,根据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卖方原因造成无法交易,那么卖方肯定要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周先生说到的两难,李艳表示,这需要周先生自己考虑,究竟是想解除合同,还是想要继续履行合同。如果是前者,周先生可以主张相应的赔款。“除了合同上约定的违约责任外,由于卖方原因导致交易取消,耽误了周先生买房和孩子上学,周先生也可酌情要求相应的补偿。”李艳说。
如果周先生选择后者,那么通过诉讼渠道,卖方很可能除了承担违约责任外,还会被法院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这样的判例已经有过,周先生胜诉的可能性很大。”李艳说。
律师周日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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