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网帖基本属实,不构成侵权
快报讯(通讯员 欧平 方芳 记者 何洁)“拖欠工资和社保,员工长年不在岗,老板是骗子,公司是皮包公司……”近日,昆山一员工孙某在论坛发帖对公司进行吐槽。事后,公司以该员工发帖侵犯公司名誉权为由,起诉了论坛和员工孙某。近日昆山法院审结此案,认定被告孙某并不侵权,判决公司败诉。
法院审理查实,孙某所在公司曾因拖欠工资和社保,被员工提起诉讼,公司总员工20余人,正常在岗人员仅数人。公司经营地址的房屋因结欠他人借款被法院拍卖,公司现经营地与工商注册地址不一致。
法院认为,公司存在不遵守劳动法等相关规定在先,孙某发帖在后;公司经营管理应遵守法律规定且应受到员工监督,孙某网络发帖内容并非罔顾事实,胡乱猜测;并非恶意诋毁和故意丑化,但其用语有所失范;孙某通过网络吐槽方式来引起网民和主管部门的关注,公司应保持必要的容忍。
法院认定,孙某所发网帖基本真实,意见表达上用词有所失范,但不应认定为侵犯公司法人名誉权。本案中,因法院认定孙某并不侵犯原告名誉权,故论坛管理公司亦不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