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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1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现代快报网
你开着车,我拿着枪
两男子打草鸡解馋被刑拘

  11月12日上午,南京六合公安分局瓜埠派出所接警称,在瓜埠一条乡村道路上发现了两个偷鸡贼。民警立即出动,当场抓获两名男子,并在汽车后排座缴获一支子弹上了膛的气枪。目前,这两人因涉嫌盗窃罪被警方刑拘。

  

  通讯员 陆公轩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顾元森

  开着车带着枪去打鸡

  王某和宋某是亲戚,王某在扬州经营饭店,宋某是一个装修工程队的小老板。

  9月初,两人闲来无事聊天时,谈到要弄些草鸡进补。王某突然想起自己一年前在网上购买了一些零部件组装了一把气枪,便想着带枪到野外打野鸡。

  宋某提出,可以开自己的车带王某到野外去打野鸡。两人开着车到农村转悠,野鸡没有看到,倒是看到一群群农户养的草鸡在田里觅食。两个人觉得野鸡是打不到了,但是正宗的草鸡就在眼前,再说在野外,少一两只鸡,鸡主人也不会在意。于是当天,两人就打了两只鸡带回家吃了。

  因涉嫌盗窃罪被刑拘

  就这样一发不可收拾,两人在短短的一个多月里,偷鸡10多次。可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11月12日一早,王某和宋某又开着车带着气枪,来到瓜埠一稻田边。王某用气枪打了一只鸡,因没有打到要害,鸡没有立即毙命,而是带着伤跑到了村庄附近,宋某追过去准备抓起受伤的鸡时,被鸡的主人发现并报警。宋某赶紧折回发动汽车逃跑,但被接到报警电话及时赶到的民警堵住。

  王某、宋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刑拘。后经鉴定该枪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王某因涉嫌非法持有1支气枪,将受到治安处罚。

  非法持有两支气枪

  构成犯罪

  刑法第128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一支的;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二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一千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二百发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简单地说,非法持有一支火药枪或者两支气枪,就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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