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赵是一家公司的股东,因为身体原因,他想把股权赠与女儿小赵。近日,小赵走进南京石城公证处,咨询办理股权的赠与公证,公证员要求她去征求该公司其他股东的意见。“股权赠与为什么需要经过别人的同意?”小赵很疑惑。
石城公证处的工作人员解释,股权不同于一般的个人财产,在办理股权赠与、买卖等转让手续的时候,除去审查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外,特别要按照公司法的规定:首先必须符合公司章程中有关股权转让的规定,其次必须召开股东会决议,经半数以上股东同意,且公司股东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公证员刘琨说,如果公司股东有任意处分股权的权利,那么今天这个股东把股权转让给张三,明天那个股东把股权转让给李四。通过股权转让就能获得公司的话语权,而股权的购买者不一定懂得经营,那么公司的经营状况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听了公证员的解释,小赵明白了,随后回去着手准备材料后,再来申请办理了股权的赠与公证。
通讯员 蒋文杰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丁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