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消息称, 为保障公车改革工作,合理有效配置公车资源,9月23日起,福州公交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将无缝对接,首批推出100辆“公务的士”。据悉,针对各用车单位的不同需求,该公司推出实时用车、会务或中长途用车、定点保障三种方式。其中定点保障方式,分别在乌山大院和东部办公区就地待命供调配,采用约租车计费标准,现场结算,谁使用谁支付。若是公务员因私出行,单趟按表打8折收费。
推行“公务的士”不是最新创举,早在2014年沈阳市浑南新区在公务用车改革过程中就推出了“公务的士”。一经推出,即得到了舆论关注和好评。福州此次推出的“公务的士”,具体实施上仍不乏亮点,更值得期待。只是,借着公车改革、方便公务出行机会,“加塞”让因私使用“公务的士”的公务员享受8折优惠,却是值得说道说道。
无可否认,福州公交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地方政府福州市的国有公交公司,其在福州推行公务车改革、单位封存公车期间,推出“公务的士”方便公务出行等,是在以切实行动参与到地方公车改革当中,是一种国有企业社会公益责任感的有效体现。
问题是,为公务改革提供便利的同时,给因私出行的公务员打八折优惠,这样的公益又体现在哪里,对群众也如此实施优惠措施吗?
值得追问的是,作为国有企业,即便给予红利也应该是给与全民才对,但现在却单单对公务员群体优惠,群众同意了吗?其实施这一政策的依据又何在呢?此外,作为一家公交出租车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顾客平等对待是其必须遵守的法制义务,而现在该公司对不同群体实施不同的的士乘坐和收费优惠,无疑有歧视之嫌。
就此而言,“公务的士”对因私出行的公务员八折优惠,益处到底有多大、能发挥多大还很难说,但对公务员群体及政府形象的伤害却是显而易见的。奉劝相关方面,八折优惠,还是省省吧。河南读者 余明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