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与摊贩的矛盾需要化解。我们能做的,不是放纵自己的情绪,制造对立和紧张,而是尽可能地换位思考。
现代快报特约评论员 肖余恨
南京玄武区锁金村街道城管中队副指导员任克明,在前天夜间正常执法时,被违法占道经营的摊贩葛某某拿水果刀刺伤,抢救不治,不幸身亡。(详见今日快报封4版)
还原整个事情经过,我们发现,城管队员是正常履行职责,却殒命在被执法的摊贩刀下,实在让人扼腕。嫌疑人将依法受到法律制裁,这是没有疑义的,但围绕这起案件的议论,却令人深思。
虽然事实清楚,但因为被刺死的是城管,一些网友在评论时却带上了不忿的情绪。有人认为,要不是(摊贩被)惹急了,谁会铤而走险?小贩是弱势群体,于是一些网友“选边站队”,不相信政府部门的公告和媒体的新闻报道,认为“被逼”杀人事出有因云云。还有一些网友干脆就借此宣泄自己的不满情绪。
城管遭遇暴力抗法,此前也有发生。就在今年,在宁波北仑,多名城管执法时被捅伤亡。一定程度上,城管已被“污名化”。所以,这些恶性案件发生后,舆论场的评判,往往会形成两个对立的阵营。从法律角度来说,违法者自当受到惩处,但一些人则率性地以道德为标准,认为作为弱势的一方,缺少权利的救济,“暴力反抗”属于无奈。同情派甚至还在舆论场占了上风,这是很乖戾的现象。
这种现象并不孤立。当社会发生利益冲突或个人纠纷时,一些冲突当事人常常会声称自己属于弱势群体。当一些违章摊贩遭到城管处罚时,会认为自己是弱势群体而受到了不公正处理,城管在执法有时也会挨骂挨打,常常也在喊“委屈”。只是,究竟什么才算得上弱势群体,大概很难有统一标准和界定。
其实,社会矛盾和冲突跟社会群体的属性并无多大关系,而是跟矛盾冲突当事人的个人行为有很大关系。拿弱势群体来当违法行为的理由和“挡箭牌”,无益于减少分歧,只会加深矛盾,加大社会撕裂。
城管与摊贩发生冲突,确实难免。城管要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城市管理,美化城市环境,这是其本职工作。一些人到处摆摊,甚至与城管“打游击”、玩“猫鼠游戏”,也是法规所不许,市场秩序所难容。这其中,有的人确实因生活所迫,但也有故意为之的,需要区别对待,更需要多部门协力疏导。但无论如何,这不等于法律法规可以“网开一面”,更不应成为个别人暴力对抗城管正常执法的理由。
面对城管执法,摊贩用水果刀将执法队员刺死,是暴力抗法,更涉嫌刑事犯罪,必须受到公众谴责和法律严惩。
城管和摊贩间的矛盾,并非不可调和,但却是艰难的法治建设过程,很多利益需要反复权衡和照顾。简单的口号和一边倒的“舆论站队”,都无助于解决问题。
客观讲,城管执法未必无可挑剔,有时也会存在这样那样的瑕疵,也有让人不能满意的地方。但是,相比10多年前,现在的城管执法要规范文明得多,那种蛮横、暴力的执法,已经极少了。这应是社会普遍的感知。同时,城管的执法权,必须明确;对城管的执法行为,也必须约束。这也是各方形成的共识。
城管在我们的城市生活中,作用无可替代。城管与摊贩的矛盾需要化解。我们能做的,不是放纵自己的情绪,制造对立和紧张,而是尽可能地换位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