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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9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付了定金一个月,房子涨价了
开发商:买房者如果觉得有问题,可通过诉讼解决

  市民周女士向现代快报反映,她在8月下旬看中了市区一处房子,签了认购书交了2万定金,结果才过了1个月,开发商要求将房价从7000元涨到9000元。昨天,开发商方面在接受现代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没有签认购书,买房者如果觉得有问题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刘国庆

  买房者:

  房价一个月涨2000元

  今年8月,市民周女士看中了位于钟楼区路劲城市印象花园的一套房子。“交了2万定金,还签了认购书。”周女士说,当时每平方米价格7000元多一点。

  周女士向记者出示了一张收据,上面写着“路劲城市印象 定金”字样。认购书签订日期则显示为8月23日,上面还手写了备注:“签约时间以通知为准,三月内。”

  周女士说,她持有的认购书是当时家人用手机拍下来的照片,和她一样情况的买房者大概有几十位,但是很多人只拿到了收据,没拿到认购书。

  周女士所持“认购书”上盖的印章是“常州路劲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劲宏润公司),也即该楼盘的开发商。

  周女士说,9月20日她突然接到消息,说之前交的定金全部退款,房子均价从7000元涨到9000元。也就是说,周女士的房子总价直接涨了26万多元。

  周女士给记者看了售楼处一位职业顾问发给她的短信,短信称:“原先所有的认筹全部退筹,价格调整到9000均价,预期本月24号开盘,如果还想认购,尽快来谈,如果想退,可以来办理相关手续。”

  开发商:

  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随后,记者来到该楼盘售楼处采访,售楼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开发商方面一名韩姓副总可以接受记者采访。

  记者和韩姓副总见面后,他告诉记者,他只能回答3句话:买房者缴纳的是认筹金,开发商方面也没有签“认购书”。买房者交的钱,没有一分钱进入开发商即路劲宏润公司账户。如果买房者觉得有损失,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对于记者提出的其他问题,韩姓副总均拒绝回答。

  律师:

  如签认购书,具法律效力

  在常州市房地产信息网,记者查询发现,城市印象花园小区施工编号为“17号、21号”两幢楼,其预售许可证发证日期为2016年8月29日。常州市房管局相关人士表示,按照规定,如果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就收取买房人资金,是涉嫌违规的。如果接到举报,房管部门将介入调查处理。此外,关于开发商违约的相关诉求,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业主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等途径解决。

  江苏致达律师事务所贺冬律师表示,如果双方签订了认购书,认购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开发商违约,定金是2万的话,则需要双倍返还买房人定金即4万元。

  张林芳律师事务所董锁洪律师表示,如果签了认购书、交了定金,买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双倍退还定金,也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即按照原房价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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