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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8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防止“带病提拔”,任性用人须刹车

  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必须消除暗箱操作的土壤。“带病”的干部被一路提拔,甚至火箭式升迁,关键是当事人被遮上面纱、神秘来去,监督利器被人为置于一边。

  

  现代快报首席评论员 伍里川

  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详见今日快报封3版)。专门就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而发文,并不多见。这说明中央对相关问题越发重视,决心很大。

  新华社昨天专门就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播发“声音”,提出:根除“带病提拔”,责任链条必须夯实。选拔任用干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环节多,各地应按照意见要求,厘清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直接责任、间接责任等,环环相扣,形成遏制“带病提拔”的牢固防线。

  “带病提拔”是群众深恶痛绝的老问题。媒体披露,落马贪官王敏被带病提拔的历史长达22年。

  28日,国家信访局党组晒出《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其中指出,国家信访局“腐败窝案”中有的涉案官员系“带病提拔”。这是揭示“带病提拔”危害性、严重性的最新例子。

  近年来,为了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中央三令五申。

  2010年4月,中央办公厅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责任倒查”成为亮点。

  2009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要求推广运用二次会议投票推荐方法,实行差额考察和考察公示,加强综合分析。

  在《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中,实行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在意见上签字制度、加强动议审查、建立健全干部“带病提拔”问责机制等规定很有针对性,瞄准的是提拔和任用干部过程中的漏洞。

  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必须关注谁来用、怎么用、用错怎么办的问题。击碎一言堂、打破“任我行”的风气。

  实行“双签字”制度,显然吸收了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相关经验。上海等一些城市,曾经探索过提拔干部先征求同级纪委意见的举措。事实说明很有必要。“带病提拔”的一大原因是一些领导干部霸道用权、任性用人,有的是明知被提拔者“带病”也照用不误,有的是受到蒙蔽后两眼“一黑到底”。“双签字”对这种“病中病”有很直观的疗效。

  签字的好处更在于,一旦用人失察,很容易倒查责任。“带病提拔”案例不少,但提拔“带病”干部的干部被严查,例子要少得多。要问责,必先“明责”,要让领导干部感受到签字的“重量”。

  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必须消除暗箱操作的土壤。“带病”的干部被一路提拔,甚至火箭式升迁,关键是当事人被遮上面纱、神秘来去,监督利器被人为置于一边。

  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必须“打开天窗”,加强监督。“带病”干部掩饰得再好,“马脚”还是难藏的。是好马还是劣马,得在群众的视线里“跑两圈”。“凡提必审”“凡提必核”,“凡提必听”“凡提必查”,这就找准了切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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