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不少读者通过“有请律师”的平台询问,没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自己的权益是否能得到保护?现代快报记者从法院了解到这样一个案例,员工小陈(化姓)与公司的合同去年初到期,此后虽然她继续为公司工作,公司却没跟她续签劳动合同。后来双方因为解职一事对簿公堂。近日法院的判决显示,公司要支付小陈2万多元。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张玉洁
不提供办公地点还开除员工
公司成被告
小陈今年20多岁,2011年她到南京一家公司做投资管理工作。她在这家公司一干就是4年,最后一期的劳动合同,签到了去年3月份。去年合同到期后,公司没有再跟她续签,不过双方仍然像往常一样,小陈继续工作,公司照常给她发工资,一直发到了去年5月。
去年6月,公司把办公地点退租了,小陈和其他员工没有办公的地方,就没再去上班。7月11日,公司单方面出具了一份与小陈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解除了劳动关系,理由是她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
公司不提供办公地点,却怪员工不上班,小陈被解职的这个理由,听上去很不靠谱。去年底,小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当年6月至11月的工资3万元、支付未续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4万元、支付业绩奖金近10万元。
公司没按规定续签合同
要付双倍工资
法院审理认为,依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因此,去年5月之后小陈的劳动报酬,公司应该给她。
按小陈的算法,由于公司的原因,她此后一直无法找到下家,因此,公司应该支付到去年11月。不过法院认为,去年6月公司已将办公地点退租,7月起小陈就没有再为公司提供劳动服务,公司也于7月11日跟她解除劳动关系。因此,双方的劳动关系,应该到去年7月11日止。按照小陈每月工资5000元算下来,公司要支付她6800余元。
对于小陈提出的公司未续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法院认为,依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因此,法院认为公司该支付去年4月至7月11日期间的双倍工资,算下来是近1.4万元。
至于小陈提到的近10万元奖金,因为她提供的证据不足,法院没有支持。因此,一审法院判决,公司支付小陈上述两项工资,共计2万余元。小陈此后提起上诉,本月南京中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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