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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7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录取短信“误发”,很像临时工干的

  辽宁的赵先生在接到中国政法大学法硕学院的录取短信并交了学费后,学校却以“录取系统已关闭”为由拒录赵先生。赵先生将中国政法大学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令其取得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校方解释录取短信属于误发,录取短信并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 7月20日《京华时报》)

  官司自有法官判决,但无论输赢,都没有赢家。倘若是政法大学赢了官司,但“短信误发”毫无疑问会让校名中的“政法”二字蒙羞;政法大学输了官司,更是耻辱。

  回到事情的原委。因为赵先生与一名女生同分,校方让两人协商谁被录取。事关录取的大事,岂是考生自己协商的儿戏?更糟糕的是,发了短信就要考生先交学费,生怕考生拿到通知书后而放弃入学影响了学校收入。可见,政法大学的办学态度问题才是深层次的问题。

  一方面是政法大学的《招生简章》明确在职法硕“复试分数线通知、复试通知书”的联系部门系法律硕士学院;另一方面却又事后咬定“短信误发”,录取决定权在其研究生院,这就很像之前“无处不在的临时工”现象。这次,虽然政法大学面对校内职工,没有指责是“临时工干的”,但在本质上并没有区别,依然表面上是推卸责任,背后是严重的官僚作风。

  “短信误发”是法大之羞;不能随着诉讼纠纷不了了之。教育部作为政法大学的主管部门,面对“短信误发”,应当追究责任。此外,还有一些细节需要厘清,比如,没有录取赵先生,另一个女生是否被录取了,理由是什么?政法大学没有发放录取通知书,仅凭短信就要考生先交学费的依据又是什么?“短信误发”背后还有多少类似的“招生混乱”?

  抛开官司本身,期待政法大学和其他高校都引以为戒。武汉读者 郭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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