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江苏省财政厅与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举行了“江苏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贷款”(简称“小微创业贷”)第二期业务合作协议签署仪式。签署仪式上,省财政厅与省工行签订了“小微创业贷”第二期合作总协议,苏州、常州、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镇江、泰州等八个地区的财政、工行签订了操作层面的合作分协议。这是财政、银行联手合作,贯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助力江苏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和务实举措,在“小微创业贷”创新推出一周年之际,将政策惠及面从原有五个试点地区扩大到其余八个市,实现全省覆盖。
统计显示,截至2016年6月底,工行江苏省分行在南京、无锡、南通、扬州、宿迁等五个试点地区已发放“小微创业贷”100.39亿元,据不完全统计,一年来,受惠于“小微创业贷”服务的企业累计新增销售收入235亿元,新增就业岗位2.02万个。
江苏省财政厅副厅长宋义武表示,“小微创业贷”推出一年来,在省、市财政和工商银行的共同努力下,试点的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并取得显著效果。工行监管口径小微企业贷款大幅增长,“小微创业贷”的带动效应初步显现;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小微创业贷”在各试点地区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为了更大力度支持小微企业融资,降低融资成本,省财政厅与省工行在总结完善第一批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在其余8市全面开展“小微创业贷”业务,再筹集风险补偿资金10亿元,新增撬动100亿元的小微企业融资规模,实现“小微创业贷”业务省内全覆盖。
工行江苏省分行行长刘金表示,工行将不断深化与省财政厅的合作,继续打造、经营好“小微创业贷”这一创新品牌,为江苏小微企业成长和实体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2016年年初,工行启动了对“小微创业贷”的优化升级,积极运用“互联网+小微”思维,建立标准化的业务流程,提升客户操作体验,最终将达到自主、线上、循环操作,同时不断总结经验、优化机制和程序,将“小微创业贷”这一江苏工行的精品业务提升到更高水平。
通讯员 张国鹏
现代快报记者 陈孔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