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琅琊路小学威尼斯水城分校的门口40多位三年级某班学生的家长聚集,他们向学校提出了给孩子调换班级的要求,理由是因为孩子班上有一名“熊孩子”经常搞恶作剧,让不少孩子都受伤了。不过,对此事该校副校长表示,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学校没有权力劝退任何一名学生。 学校对“熊孩子”“不抛弃,不放弃”的做法,我很赞同。
国外是如何对待像“熊孩子”这样特殊学生的呢?在不让一个孩子掉队,让每个学生都享受平等教育的芬兰,“熊孩子”可以享受特殊教育,政府会尽可能提供特殊教室或设备帮助他们接受与普通孩子一样的教育,有专门的老师为他们服务,并为他们完成学业创造条件。
我想,每个学校都会遇到“熊孩子”,因为各种原因造成他们的个性具有特殊性,有的是自身的原因,有的是家长关心不够造成的。作为学校也不能拒绝孩子上学,要尽到责任培养和教育。我认为,只能采取特殊的方法解决特殊的问题。
南京读者 宇振林